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7个职能科室和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一)办公室 编制6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4名,职数2名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值班、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和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教育、信息化、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党务日常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任免、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调配、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转业干部接受安置和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劳资计划、劳资报表、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教育、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出国人员的选派、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统计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组织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并参与竣工评估工作;提出我市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交通系统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
(四)财务征稽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管辖内的收费公路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运输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局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总结、报告和有关会议材料;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下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节能、机务和设备更新等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工程技术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工程技术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技术工作;制定交通行业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技术改造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交通科技攻关,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制定公路行业规划、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标准计量工作;承担相关重点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
(七)综合运输科 编制2名,职数1名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路客货运输、水路运输和城乡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
党委办公室 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编制1名,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