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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调整

2022/07/16186 作者:佚名
导读:(一)将原县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外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县城市管理局。 (三)将县民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指导协调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六)加强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提供

(一)将原县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管理外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县城市管理局。

(三)将县民政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指导协调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六)加强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职责。

(七)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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