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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2022/07/16174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

(三)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负责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业和房产市场监管。负责规范房产市场秩序;负责监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监管。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的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路灯、广场、燃气、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核算、收取、监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政府投资的县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法定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国家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范;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二)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报批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业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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