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利用县城区土地资源,盘活现有存量国有土地资产,促进城镇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对盘活我县现有存量国有土地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县存量国有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及所处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预计可变现资金(万元) |
备 注 |
原侵油厂 |
22460 |
600 |
企业破产收回 |
原芙蓉江酒厂 (陵环路) |
16310 |
450 |
企业破产收回 |
原芙蓉江酒厂(玉泉酒厂) |
2880 |
180 |
企业破产收回 |
原龙华寺酒厂 |
9733 |
150 |
企业改制收回 |
原电影院 |
1970 |
250 |
企业改制收回 |
原农机厂 |
1024 |
10 |
企业改制收回 |
新区八号路交叉口(粮贸公司) |
6667 |
200 |
闲置收回 |
新区八号路口 |
7515 |
200 |
新征储备土地 |
新区二号两侧 |
16000 |
800 |
新征储备土地 |
合 计 |
84559 |
2840 |
二、玉溪镇(县城)存量建设用地出让计划和拟规划用途
地块名称 及所处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拟出让年度 |
原浸油厂 |
22460 |
住宅兼商业用地 |
2007年 |
原芙蓉江酒厂 (陵环路) |
16310 |
住宅兼商业用地 |
2007年 |
原芙蓉江酒厂 (玉泉酒厂) |
2880 |
住宅兼商业用地 |
2007—2008年 |
原龙华寺酒厂 |
9733 |
住宅用地 |
2007—2008年 |
原电影院 |
1970 |
商业用地 |
2007—2008年 |
原农机厂 |
1024 |
住宅用地 |
2008年 |
新区八号路交叉口 |
6667 |
商住用地 |
2007年 |
新区八号路口 |
7515 |
商住用地 |
2006年 |
新区二号两侧 |
1600 |
商住用地 |
2006年 |
三、盘活存量国有土地的政策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存量国有土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存量土地管理规划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并组织方案实施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二)按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由县建设局负责对每宗地进行规划设计,制定具体的规划方案和指标。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存量国有土地的年度出让计划,拟定出让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盘活存量国有土地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引进县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我县发展,努力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四)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监督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财政,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对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土地受让人可依法办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和准建证等证件。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要做好用电用水的服务工作。
(六)继续开展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市场进行治理整顿,严格农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原有宅基地不得由农民自行拆建;县城规划区的建设一律由县建设局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