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综合政务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文秘、行政、机要、档案、保密、联络、督察、会务、信息、安全保卫、新闻宣传、督办、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承担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物资采购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管理;组织管理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信息综合统计工作;管理县级城乡建设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编报本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承担建设系统行政事业行收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城市建设股。
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指导、监管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工作;指导、监管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管护;承担城市供排水和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组织实施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指导和督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的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的人民防空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纪检监察机构 县纪委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