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城乡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铜陵市城乡规划局
(二)组织编制本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科学研究。
(三)负责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管理。
(四)负责城建档案、规划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
(六)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规划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成果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规划区范围内雕塑规划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