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审核,指导镇办社区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及初审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安置房、保障房工程建设管理。
(四)负责辖区城市支路道路、绿化、广场、游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协调、指导镇办社区做好镇村级道路的建设、日常管护及安全防护工作。
(五)负责全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社区基础设施专项整治和支次道路整治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的危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镇办社区做好农村危房鉴定、改造及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七)负责本区新旧开发小区的移交;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指导和监督以及拟定物业行业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八)负责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日常巡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区城管执法部门。
(九)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区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市住建部门对全区建筑类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管。
(十一)在市人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完成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