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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相关报道

2022/07/16153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铜陵市出台《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办法》明确,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明确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计划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市县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办

日前,铜陵市出台《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办法》明确,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县区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明确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计划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市县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的具体工作。

《办法》强化了征收程序,明确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征地范围,组织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辖区政府应当就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事项,进行征收调查,并开展集体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数据经确认后,由市县征收部门测算征收土地成本,由同级财政部门落实土地征收准备金。需要征收土地的,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后组织实施。

《办法》还就土地征收补偿、房屋补偿安置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房屋征收安置的对象条件,明确了房屋征收安置方式可采取货币化安置、产权调换安置、自拆自建安置三种方式。

《办法》强调,对被认定为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对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其他设施或者改变土地用途,在实施征收土地时不予补偿。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搬迁的被拆迁人,可适当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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