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在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行使城市房屋征收职责。
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征收宣传动员,并协调本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城市房屋征收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计划和征收方案的初审,并组织前期调查,提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初步意见。
3.负责本辖区内拆迁项目被委托人的资格审查,委托合同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备案工作,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土地房屋征收办。
4.负责本辖区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的发放,协助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受理拆迁延期申请。
5.负责本辖区内产权不明确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初步审核。
6.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迁活动的跟踪管理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房屋拆迁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7.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8.负责本辖区内行政强制拆迁的基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
9.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迁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准备工作。
10、负责本辖区内拆迁信访接待工作,健全信访档案,对重大信访案件及时向辖区人民政府报告并负责调查处理。
11、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本辖区内房屋拆迁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