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锻钢冷轧工作辊、支承辊、矫直辊、支承辊辊套和辊芯轴锻件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锻钢冷轧工作辊、支承辊、矫直辊、支承辊辊套和辊芯轴锻件。也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同的其他锻件。
GB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式样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法。
GB 231 金属布氏硬度试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 1299 合金工具钢技术条件
GB 307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13315 锻钢冷轧工作辊超声探伤方法
锻件按用途分成下列五类
3.1 工作辊
3.2 支承辊
3.3 矫直辊
3.4 支承辊辊套
3.5 支承辊辊芯轴
4.1 牌号和化学成分
4.2 材质选择
4.3 交货状态
4.4 硬度
4.5 低倍
4.6 网状碳化物
4.7 超声波探伤
4.8 制造工艺
4.9 表面质量
4.10 尺寸、外形
5.1 化学成分
6.1 锻件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监督部门进行。
6.2 低倍组织、网状碳化物
6.3 每批取样数量应符合规定
6.4 当轧辊辊坏铸件进行超声波探伤时,可不进行低倍检验。
6.5 检验项目
6.6 复验
7.1 锻件在相当于钢锭下部打上如下印记:合同号、牌号、熔炼炉号、锭杰号。
7.2 质量合格证书中应包括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冶金设备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冶金机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兴华、金如璋、扬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