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负责党建、组织、宣传,党员学习教育、党费收缴、党内活动组织与实施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廉情预警等工作。
2.负责计划财务、预算编制、账务处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编制、社保、医保,以及干部职工体检、培训、普法等工作。
3.负责机关文电收发、印制、传阅、呈批、催办、归档、销毁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卫士通、芙蓉之窗等信息平台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责局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筹备、记录与纪要编撰工作。负责全局性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信息简报、党政文件等公文的起草与编撰工作。
5.负责全局性会议、活动信息图像文字的采集和编发工作。负责全局各条线信息、数据、意见的收集、统计和汇总工作。
6.负责日常办公物资的采购、登记、申领、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局本级公务印章的使用、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室、库房档案整理、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退休人员来电来访接待和服务,通讯联络、探望慰问、退休活动组织与实施工作。
8.负责机构年检年审、信息采编、会务筹办、后勤服务、值班安排、报刊收发等工作。
9.牵头负责舆情监控、信访处理、提案办理、文明创建、垃圾分类、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审改等工作。
(二)住房管理科
1.负责区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资格审批工作。
2.负责区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和货币补贴资格审批工作。
3.负责区本级“半边户”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
4.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计划、申报、资金落实和结算工作。
5.负责区本级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建商品房价格监制和舆情稳控工作。
6.负责全区棚改房源的调拨工作。
7.负责辖区内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
8.负责区棚改征收项目安置房源(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棚改商品房)的审核工作。
9.负责协调和配合区重点工程和棚改征收项目中涉住房保障服务有关工作。
10.负责协助国有处遗、私改遗、闲置楼宇处遗相关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1.负责市住建局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文件、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标后检查工作。
2.负责市住建局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投诉处理。
3.负责施工图审查工作。
4.负责“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含大纲)的编制工作。
5.负责“城市双修”和新型城镇化日常数据报送和以奖代补资金申报工作。
6.负责落实“区道路交通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辖区内断头路、瓶颈路建设牵头单位数据汇总和报送工作。
7.牵头负责“一圈两场三道”中自行车道建设和协调工作。
8.配合市前期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日常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配合市前期办涉芙蓉区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9.配合市住建局综合管廊建设、装配式建筑、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
10.参与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评审,以及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论证和概预算追加初审工作。
(四)水务管理科
1.负责辖区内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排水行政许可的行政监管工作。
4.负责区本级牵头辖区内的水污染治理工作。
5.参与区本级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物业管理科
1.负责辖区内物业行业日常监管工作。
2.负责辖区内物业企业和项目备案工作。
3.负责辖区内物业企业诚信等级、自律信息初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负责辖区内物业小区内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6.负责辖区内物业项目创优培育工作。
7.负责辖区内物业企业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8.负责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备案及补贴资金审核工作。
9.指导街道办事处依法监督属地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和委员变更备案工作。
10.负责牵头抓好辖区内物业行业党建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物业小区扫黑除恶、信访处置、矛盾调处等有关工作。
(六)人防管理科
1.负责区本级人民防空工程日常检查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2.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工作;负责宣传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工作。
4.负责辖区内危房安全鉴定工作,督促属地街道落实危房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属地街道危房排险工作。
5.统筹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七)芙蓉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负责区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活动中“一次性表决模式、应急维修模式、三万元以下一般维修模式”的监督和审查工作。
2.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咨询解答和指导工作。
(八)芙蓉区建筑企业服务中心
1.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日常服务指导工作。
2.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助区人社部门完成区管建筑工地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3.负责区管项目“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推广和应用工作。
4.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审核工作和施工企业3A信用评价录入审核工作。
5.负责区本级注册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6.负责收集辖区内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数据。
7.负责收集区本级建筑企业经济类数据。
(九)芙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负责区管项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行为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区管项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区管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区管项目建筑工地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区监项目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区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区管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和核实工作,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工作。
9.负责所有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工作。
10.负责监管权限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牵头工作。
11.负责督促区管项目建筑工地企业视频扬尘在线监管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应用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芙蓉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负责区本级公租房配租、调换、租金收缴等相关工作。
2.负责区本级公租房小区房屋的日常检查、安全巡查、应急维修工作。
3.负责区本级棚改安置房源的日常管理、安全巡查、应急维修工作。
4.负责区本级机关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资格审核、申报、发放和结算工作。
(十一)芙蓉区人防指挥通信站
1.负责区本级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区本级人民防空组织和指挥工作。
3.负责区本级城市防空袭方案的拟订工作。
4.负责组建群众防空组织体系(人民防空专业队伍)。
5.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区本级人民防空指挥所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15017工程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