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技术人员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集成电路制造高级工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集成电路制造高级工艺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
技能操作考核场所应具备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模拟仿真器具及集成电路制造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