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主要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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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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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庄镇XB-01号地块 |
乔庄镇回龙社区 |
10071.36 |
住宅兼商服(其中商业占15%)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240 |
250 |
10 |
≥1.0且≤2.8 |
≤24%(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0%) |
≥35% |
青溪镇C3-4-1-01号地块 |
青溪镇场镇(原区公所) |
130 |
商服 |
40年 |
8 |
2 |
1 |
≤1.0 |
已审定方案为准 |
已审定方案为准 |
二、竞买人资格: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需单独申请。但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或自身原因闲置土地或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参加乔庄镇XB-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的竞买单位或个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特别约定:
参加乔庄镇XB-01号地块的竞拍人在竞拍成功后,需在该地块内配套建设拆迁安置房、棚改房等政府保障性、安置性住房108套,总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住宅建设套型三室两厅一厨一卫,建成后,由政府按(1733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回购。楼面地价按成交价计算。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12日,到青川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青川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国土资源局将在2017年12月13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
竞买人需持《竞买通知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青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