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研究制定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形成规划建设体系,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调各类商贸企业的论证、预审和听证。
4、研究、指导、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政策。
5、负责推进大型商品市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安置房建设等的市场化运作和管理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内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7、研究制定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8、协调管理有关部门在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内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
9、履行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