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国家和省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规划、施工设计工作;承办市投资的补充耕地规划设计及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施工设计工作。
(二)承办需上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的勘测定界图的测绘工作。
(三)承办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报件中的地籍变更图斑标绘工作。
(四)承办鞍山地区地籍测绘工作。
(五)承办鞍山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工作。
(六)承办国土资源调查及土地资源变更调查中的技术工作。
(七)承办国土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工作。
(八)承办鞍山市基准地价、征地区片价格以及农用地分等定级的估价测算与制定工作。
(九)承办政府职能性、公益性、基础性土地价格测计、调查的技术性工作。
(十)承办土地登记代理和土地技术咨询。
(十一)承办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价工作。
(十三)承办矿山地质储量核查工作。
(十四)与相关部门合作承办地矿管理中的技术工作。
(十五)承办鞍山地区地质灾害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
(十六)承办局领导及处室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