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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简介

2022/07/1669 作者:佚名
导读:条例全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我厅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上来,特别是《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下发后,我厅利用门户网站、办公系统和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了

条例全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我厅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上来,特别是《交通运输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下发后,我厅利用门户网站、办公系统和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厅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主体责任,拟定了《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确保了政府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公开

一年来,我厅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把取消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县县通高速公路等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关注的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在最大范围和最大限度内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由我厅制发的公路建设、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运建设、水运管理、海事监管等行政文件,以及招投标和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等信息,实现了招投标信息的静态公开、招投标过程的动态公开。适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尤其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客运线路、新增运力许可项目实行了审批前公示。严格按程序公开公务员录用、干部选拔任用等信息,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各类行政事项,增强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注意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严格把关。

(三)不断改进公开形式,突出便民服务

我厅在推进交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把扩大覆盖面,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努力方向,努力增加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机关刊物等主要形式,增强工作效果。交通政府网站经过改版,增加了厅长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咨询投诉、出行服务等互动功能,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开发了政府信息报送系统,网上信息种类和信息容量不断加大。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加大与省主流媒体沟通协调的工作力度,围绕我厅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发挥主流媒体优势,使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明显增强。在厅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分年报、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五个二级栏目,利用简便的索引技术,方便搜索,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5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64条,较上年增加63%,访问人数达到5.4万人次;向省政府信息服务中心报送纸质和电子政务信息111份,较上年增加55%;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信息4条;通过主流媒体公开信息746条。因我厅借用临时办公点办公,不具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条件,暂未设置公开查阅场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厅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时,一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流程和格式化文书,完成了依申请公开的准备工作。但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社会了解熟悉度不高,全年向我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有4件,其中2件要求公开公路取消收费问题、“十二五”高速公路建设规划,符合申请条件,予以受理并进行了公开;另2件因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公车清理、公务费开支等敏感事项,未予受理。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情况

(一)同意公开信息

按照《贵州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我厅在职责范围内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23类,主要为: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介绍及分工、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情况;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是交通行业标准规范;交通行政许可项目的内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受理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情况、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交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项目的依据、标准、程序、处罚部门、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交通发展规划、政府性资金安排计划;交通政府投资项目和养护项目批准、实施情况;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公报和行业发展报告;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情况;交通规费项目的依据、标准、征收部门、起止期限、征缴程序、减免规定、逃缴责任、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交通科研管理制度、技改政策,经费补助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干部任免决定,事业人员招考、行业人才评审的标准和程序;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突发交通公共事件的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置情况,交通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交通行业政策的意见征求方案,重要会议议决内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投标,经营性公路收费权转让招投标,交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施工、材料采购等的招投标,客运班线招投标、出租车经营权招投标等交通公共资源的交易条件、程序和结果;交通运输部门反腐倡廉、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情况,共计1425条。

(二)部分公开信息

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基建项目工可和初步设计批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预算内资金安排等,共220条。

(三)不予公开信息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交通战备计划、国家燃油税资金安排、通行费收支、基建项目招投标报批、审计决定等信息共37条。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进展,也有不足。一是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怕担责任,把握公开与不公开的能力不足。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部门未严格执行制度,紧一阵,松一阵,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力度不大,该公开的未公开。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对公开的部分信息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缺少对办事结果的公开。四是全厅无专职人员和无专门公开场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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