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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78 作者:佚名
导读:公积金亮“家底”,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悲观,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乐观。大数据时代的公积金不能简单化计算,而应该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与深入全面的“云计算”——既挖掘数据本身的内涵,又拓展制度本身的外延;既要体会到来自公众期待的“薪压力”,又要增添推进改革的“薪动力”。 公积金,“公”字当头,必须维系“公品质”——公平、公正、公信;“金”字收尾,必须让这部分资金“活起来”——从部分“沉睡”状态到更大限度的激活状

公积金亮“家底”,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悲观,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乐观。大数据时代的公积金不能简单化计算,而应该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与深入全面的“云计算”——既挖掘数据本身的内涵,又拓展制度本身的外延;既要体会到来自公众期待的“薪压力”,又要增添推进改革的“薪动力”。

公积金,“公”字当头,必须维系“公品质”——公平、公正、公信;“金”字收尾,必须让这部分资金“活起来”——从部分“沉睡”状态到更大限度的激活状态,在“公平与效率”以及“支付与使用”上更加灵活;“积”字居中,必须具备“积功能”——一种财富的积累,一种资金的积蓄,制度改革角度上的“集思广益”。

制度规定不能拖公积金前进的后腿。目前执行的是2002年修订后施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人调侃:10多年的房子算是“老房子”,10多年的条例差不多也算是“老条例”。事实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已历时数年,可是实质上进展并不大。专家透露,“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其实,博弈不可怕,就怕博弈“零和化”。

公积金亮“家底”,鞭策改革“亮剑”。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年(2014年)要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公积金条例,必然是一个开门立法的过程,是一个公众充分参与的过程。凝聚改革的大智慧,需要提取“社会公积金”。一个好的民主制度先要有高素质的公民。条例修订,利益博弈,必须让更多的公民参与,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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