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城乡规划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行政类文件、资料,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后勤接待、教育和本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工作的督查及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工、青、妇等各项工作;承担局电子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规划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在县城规划区内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界线,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工作;负责绘制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和核发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延期使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延期使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县经济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工程的各类档案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和居民危房改造的审批和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全县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评审及施工图审核工作;负责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论证会、听证会以及批前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招标工作;负责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县城规划技术类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
负责各项建设项目批后公示及放线定位工作,核发《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负责验线及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查处;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和供水、排水、燃气、电力、有线电视、光缆等管线工程的规划研究;负责市政管理管网规划的编制;负责中心城区内市政及管线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批;负责中心城区内市政及管线工程“一书两证”的发放以及户外广告设施工程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确定中心城区市政、管线的放验线,负责规划的管理监督,参与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