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人热情。
对前来接洽工作的同志做到“起身、微笑、问好、请坐、倒水、办事、送客”
(二)政务公开。
公开政务程序,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税政策,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
(三)办文快捷。
行政审批事项的公文原则上3个工作日完成,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紧急文件紧急办理,个别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文件,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向来文单位反馈,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办结时间。
(四)责任落实。
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二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三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四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
(五)服务主动。
主动到有关对口单位和企业上门征求意见,提供服务。
(六)行政依法。
坚持依法办事,推行执法公示,把依法行政作为处理公务问题的基本守则。
(七)答复满意。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或委员不满意的,重新办理。
(八)为政清廉。
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收受礼品红包,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