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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大丰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简介

2022/07/16249 作者:佚名
导读:上林县大丰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上林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

上林县大丰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上林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充分利用南宁市集约化职能门户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组织保障和工作措施,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成立了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人员及镇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明确工作职责,并由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截至2019年底,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大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大丰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大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并按制度严格执行。通过相关制度的制定,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我镇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大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中心工作,把政务中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并指定由镇党政办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载体、做好运行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2019年以来,我镇正常、规范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确保“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8

8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55

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6

0

行政强制

0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1505491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信息的公开规则。其次是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农技部门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最后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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