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固定资产管理和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置。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组织编制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执行水务工程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水务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储备、协调推进和项目稽查。承担本区水务行政许可事项、水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承担财务、统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各类水务资金,组织协调各类水务收费,开展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建设项目和经济责任等审计。
(五)河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管理科)。负责水务行业管理,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和区计划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水十条”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六)安全管理科。负责水务行业水旱防治工作,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工作。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行业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反恐、国防动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