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新闻发布、后勤事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才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法规处(监察处)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政策和重要文件;牵头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指导、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纪检组日常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参与行业行风建设;负责上海“两会”提案处理;指导学会、协会开展工作。
三、通信发展处
研究上海市通信业发展形势,提出发展思路、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上海市通信业经济运行和市场竞争状况,提出对策建议;负责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协调上海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建设,促进共建共享;负责上海市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及通信网络抗震防灾管理,审核通信建设企业资质、个人资质;承担推动实施上海市“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四、电信管理处
依法对上海市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实行监管,落实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根据授权负责上海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和电信设备进网年检等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新型电信业务商用试验;监督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维护国家和用户权益;指导行业行风建设,参与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授权负责上海市通信网码号管理工作;监管上海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负责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管理,检查电信业务资费政策标准;推进电话用户实名管理。
五、通信保障处(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
落实国家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政策,协调管理上海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上海市网络运行安全,负责上海市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承担对口新疆区、云南省应急通信支持和保障任务;按分工承担上海市战备应急通信和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六、互联网管理处
根据分工负责互联网行业与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上海市互联网站备案和IP地址、域名等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拟定上海市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