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东台市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我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2008年3月份,我市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东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市、镇(区)、部门联动的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网络。
(二)规范工作流程。2009年,我市积极摸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各镇(区)、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自行负责将审核后的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分级维护和更新。目前,市政府办公室已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同时,市直各有关部门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模式,普遍制定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
(三)落实整改措施。盐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后,我市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考核反馈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存在问题。根据整改意见和市领导要求,我们一方面对照《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调整更新,特别是强化了2009年以来政府出台的“保增长、促发展、达小康”政策措施、保障社会民生的文件规定等信息内容的公开力度。另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于我市档案馆馆库面积严重不足,导致出现胀库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的建设。为解决实际问题,我市正在积极规划建设新档案馆。此外,市行政服务中心也成为公众查阅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场所。教育、卫生、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其主管部门统一负责下,已全面展开。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和定期考核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在此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严格的考核奖惩推进公开工作顺利实施。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构建起了多层次、广覆盖的监督网络,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12月31日,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32条,市直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9条,镇(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18类,其中,公开机构职能类56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37条,规划计划类32条,统计信息类44条,财政预决算25条,行政许可类29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5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36条,应急管理32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类15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类26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类15条,其他公开类50条。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到2009年1月,全市64个政府工作机构、25个镇(区)全部完成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2009年底前,共公开政府信息16524条,其中市直部门8653条,镇(区)7871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政府在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为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2009年通过市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有40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市政府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未予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市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今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