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设机构为投资者关系部、财务部和综合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三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核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及制度;
2、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3、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各部门职能
1、 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的交流、协调投资者关系、与联通红筹公司协调信息披露等事务。
2、 财务部负责财务计划、资金管理、会计、税务等事务。
3、 综合部负责日常行政、法律、物业管理、外事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