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按照《规定》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中山经贸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针对2009年度经贸工作重点,对网站版面进行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