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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87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2010年,局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本部门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扩大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我市财政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有效开展。 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确职责,扎实推进财政信息

一、概述

2010年,局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本部门信息公开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扩大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我市财政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有效开展。

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确职责,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围绕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章立制。

继续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09年底,重新修订完善了《中山市财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山市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程序和责任追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2010年)8月,我局又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在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流程的基础上,强化监督考核,将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局年终考核范畴。

二是梳理信息,完善公开事项。

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将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信息公开目录》中财政公开信息梳理任务分解到各业务科室,并对近两年的财政公开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增加新的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和模块,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同时,结合网络问政工作的开展,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通过网上受理、答复群众的咨询、投诉,确保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通过《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政府门户和财政局网站等载体,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公布我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一般预算草案、预算收支总表等内容,并对我市2010年的财政支出结构和财力重点投向作了详细说明。同时依托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建立“中山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专栏”,发布2009年以来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定期对项目信息进行更新,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另外,对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培训、各类惠农补助资金、政府采购公告、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等重大行政行为也通过宣传栏、报纸、网站等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载体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目前,局的财政信息内容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公开。今年(2010年),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财政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完善,整合了网络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根据《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各科室负责落实相关栏目及子网站建设,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公开,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中山市网络问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整合资源,将目前我局网上受理咨询和投诉的平台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构建局网络问政平台,开展网络问政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将涉及网络问政审核答复工作的有关事项纳入局网络问政工作协调小组统筹,统一受理、统一答复。

(三)严格落实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

一是严格按照《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地受理群众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认真、准确的答复,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水平。如我局规定在信息形成或变更的1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公开。对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列入网络问政工作受理。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在正式发文中增设信息公开选项,按照公文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后,列入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方可正式公开,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确保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得到及时公开。

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制的考核内容,定期检查,经常通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局通过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有:

1、机构情况信息;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3、业务工作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等;

4、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为本部门、本系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5、其他类信息。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8条,其中:

1、机构职能相关信息1条;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

3、规划计划信息2条;

4、工作动态64条;

5、其他信息 条。

目前,局的财政信息内容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依据《中山市财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和《中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口头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

由于我局财政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的要求。

因此,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较少。2010年,我局受理市政府转办的依申请公开申请1项,已按程序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局对已公开的财政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性、基础性工作,随着国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益重视,社会对政府部门各项工作的日益关注,群众的知情权、议政权越来越强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和压力。由于财政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非常敏感,如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关系,非常重要。

下一步,我们将在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如何完善细化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数据资料的审核把关。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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