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机关后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做好机关后勤服务、财务、房地产、基建维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用水用电、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负责机关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各种保险、财务审计工作。
4、 负责市委、市政府大院房地产的统一规划,实行综合管理,制定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大院内的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的建设、管理和分配。
5、 负责大院的环境管理、园林绿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文明楼院工作。
6、 负责大院机关干部职工的公益性福利工作。
7、 负责大宗性物资的政府采购。
8、 管理和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
9、 负责市委、市政府中型会议服务工作。
10、 负责机关食堂的建设和管理。
11、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