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州水利电力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1、人事秘书科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办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 信息、保密保卫、提案督查、会务组织、宣传、信访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和重要 报告;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机关房产、车辆和后勤总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 位的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及工会工作;承办局机关并指导和管理下属单位的人事、机 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水利行 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退(离)休人 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计划财务建设科
组织编制全州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州水利工程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 设的审 查、申报;主管全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水利事业费和专项 经费的计划编报、资金下达,组织筹集各渠道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和调节措施,监督检查各项水利资金使用情况;对水利系统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主管全州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水利统计工作。
3、水利管理科
拟定全州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农村水利、人畜饮水、乡镇供水、病区改水等 工作;组织实施全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集雨节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州农 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各灌区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水费核定,水费改革方案的 拟定,并组织实施。
4、水务电力科
负责组织全州水资源调查、保护、监督管理和评价工作;制定全州中长期用水供求计划和水 量分配方案;对城乡的防洪、除涝、蓄水、供水、用水等实行一体化管理;拟定全州水电建 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州小水电站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