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乌海市水政监察支队
负责依法收缴全市各用水户的水资源费。负责水资源评价、论证、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资源管理信息服务。负责办理取水许可审批、年检、办证、承办水行政听证、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具体工作。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承办市水务局、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乌海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参与制定全市工业、农业、服务业的投资项目指导目录和限制发展项目名录,限制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发展。对于新建项目节约用水设施方案进行审查和把关。做好节约用水器具的推广工作,督促使用的非节约用水器具的改造,挖掘节约用水的潜力。制定“节约型用水器具名录”和明令淘汰用水器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禁止消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耗水量高的设备、产品以及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用水器具。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工作,总结推广节水经验,定期表彰和奖励先进,提高全市人民的节水意识。加强节水技术的领导工作,积极推广先进节水经验和先进成果,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进行监督,发放《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预报。对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进行督促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
4.乌海市河道管理所
负责巴音陶亥至新地共105公里黄河段内的黄河防洪堤、护岸工程及黄河控导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受水务局委派,对黄河范围内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计量管理,并负责全部施工资料的收集、编撰、整理和归档工作。
5.乌海市防汛调度中心
针对我市每年黄河凌汛、伏汛、山洪等自然洪涝灾害,有组织有计划的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汛工作。大力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完善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掌握洪水规律和信息。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的预案,研究洪水调度和防汛抢险的最优方案。探讨和研究防汛信息化建设。总结防汛经验,并提出防汛工作的重点。
6.乌海市水利工作队
负责全市水利科技知识的普及和人员的技术培训;水利事业新技术推广与应用;水利工程项目调研、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示范项目的技术指导、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协助上级机关编制全市水利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受上级部门委托、为全市城市、农林牧的防洪、排水、给水和农用渠系建筑物工程进行勘测、设计等技术服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利科技信息服务、课题研究、技术咨询和评估等工作。
7.甘德尔河管理所
负责甘德尔河河道与湖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桥闸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甘德尔河防洪管理,确保汛期洪水安全下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