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在按《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重点公开了以下方面的政府信息。
1、加强决策及落实情况公开。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评估制度和价格听证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职能,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现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行政决策机制。主动公开征用土地批准情况,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动公开建设工程办事程序、招投标程序、工程建设信息和招标公告;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基本情况、推进情况、投资计划实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动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民生工程政策、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情况;及时发布社会矛盾化解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政府信息。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价格、环保、医疗改革、教育公平、养老保险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理顺工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认真做好回复说明,严守保密规定。
3、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组织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36个市级部门对228项行政事项进行再清理,重新确立行政审批主体。组织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将审批流程、办理人员、责任、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纪律、结果上网公开。
4、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保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主动公开。加强乡镇财务信息公开,督促、指导乡镇采取张贴上墙、板报等形式告知群众,方便群众监督。
2010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766条,其中,概况信息2486 条;计划总结信息2531条;规范性公文信息4602条;工作动态信息29085条;人事信息1069条;“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信息564条;其它信息167429条。
2010年,我市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重点抓了五大载体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要平台作用,从办事、公开、互动三个层面出发,进一步优化整合网站栏目,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互动交流、公共服务、政务动态四大板块,开设专题报道、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调查评议、便民服务等公开栏目。积极深化和拓展全省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应用,实现网上审批、办理事项的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整合以市政府网站为主的网站集群,实现网站集群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召开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对政府网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研究制定《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办法》。2010年,全市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6198条。
2、新闻发布会。2010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58次,及时通报重大事件、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3、政务服务中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办公场地搬迁,面积由2100平方米增加到13000平方米,市级36个部门228项行政审批事项、156项公共服务事项进入中心办理。11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4个基本实现标准化,3个已经开工建设,4个已经完成立项,正在进行设计或招标。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全市2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489个村(社区)代办点建设全面完成。
4、“阳光热线”。 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带头上线,现场听取群众呼声,受理群众诉求。全年市级40个部门(单位)、2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上线,接听电话550个,市长蒋辅义3次走进直播间与市民共话发展和改善民生。在“十二五”规划大讨论中,各部门主动作客乐山新闻网,与网友交流11次,有20余万人次网友参与讨论。
5、政府信息查阅点。市档案馆文档查阅中心接待查询档案人员805人次;市公安局档案室接待查询服务1227人次。市图书馆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查阅专栏,图书馆阅览室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专区,查阅信息42人次。各县(市、区)设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群众查询服务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