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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总结

2022/07/1642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政务公开创造条件 (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完成了办公场地的搬迁工作,场地面积由2100平方米增加到13000平方米,实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为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创造了条件。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介服务等的部门(单位)达61个

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政务公开创造条件

(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完成了办公场地的搬迁工作,场地面积由2100平方米增加到13000平方米,实现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为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创造了条件。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介服务等的部门(单位)达61个,拥有工作人员360余人,市级部门的36个行政审批部门的22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受理、审批和送达审批结果,156项公共服务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已经成为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介服务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中心简报第28期以《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措施有力》进行专题宣传,省委李崇喜副书记对乐山的做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督查指导。目前,市中区、井研县、金口河区、沐川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改扩建已经完成场地建设标准,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峨眉山市、犍为县、马边县政务服务中心已经开工建设,沙湾区、夹江县、峨边县、五通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建设已经完成立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设计或建设工程招标。

(二)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一是按照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拓宽群众诉求渠道五项制度的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效能办于3月初组成3个联合工作组,对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建设方案和工作进度进行调研指导,督促各地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动态掌握县(市、区)建设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5月28日全市效能建设现场会后,市委督察室、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效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组成5个联合工作组,按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总数的10%,代办点的3%进行随机抽察,检查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效能建设现场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实行月度通报和网上展示。对全市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建设工作实行月度通报,将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情况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展示。四是坚持典型引路。年初,将犍为县舞雩乡、双溪乡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先行试点乡镇,向全市推荐,让大家学有榜样;同时,积极筹备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现场会议,通过典型的示范推动全市工作的开展。五是积极争取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我们保持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支持。3月中旬,省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我市上报工作情况,派出工作组对我市便民服务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以《乐山市中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省政务中心简报第6期)为题,宣传我市的成功做法,对推动我市便民服务制度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六是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目标考核。将全市便民服务制度建设工作情况的督查结果、通报和便民服务中心展示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全市2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2489个村(社区)代办点建设于9月底全部完成,受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

(一)加强项目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范围。在机构改革中,组织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36个市级部门对22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清理,重新确立了行政审批主体,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触摸屏公开,供办件申请人查询。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按照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设立了《中心办事指南》、《部门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政务服务动态》、《常设窗口与中心综合窗口单位名称与介绍》等内容。目前,还正在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名录。同时,指导11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按照机构改革的机构主体确立行政审批权。通过清理,全市县级平均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57项。

(二)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组织市县两行政审批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了优化再造,完善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纪律、办理结果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印放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供办事群众查阅。群众申请办理事项怎么申请、找谁办理、是否收费、什么时候办结、怎样投诉一目了然。同时,我们强化效能监察,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实行电子监察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通过行政审批监察软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网上电子监察,自动超时预警,自动超时办理问责,并将受理的行政审批件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34875条。通过优化办事流程,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提速50%,办理提速90.08%。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无超时办结件,群众评议率97.93%,满意率100%。目前,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正在探索建立中。市国家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公开招投标管理规定、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全年开展招投标活动235场次,涉及金额69.3亿元。全年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工作动态和工作要闻302条。

(三)强化基层政务公开。要求各地尽量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实行村(社区)代办,所有服务事项按照办理事项、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纪律、办理结果、投拆渠道进行“十公开”。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基层干部说:办事制度公开,减少了群众猜疑,工作难度变小了,信访下降了,党群干群更密切了。办事群众说,以前我们是进百道门难办一件事,现在政务公开,我们办事找谁办、怎么办一目了然,实行代办制是我们动嘴,干部动腿,真方便,现制度真的好。

三、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协调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将信息公开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行政审批窗口和责任人。重新制定《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和《乐山市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人员考核办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设,确保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的信息

市政务服务中心没有收到当事人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发生与市政务服务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明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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