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和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受理工程项目质量缺陷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在委托权限内,依法查处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违反质量行政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县的城市卫生监察及市容市貌监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城区日常环境清扫、垃圾清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信息、报表报送、办理房屋产权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各类开发区的规划,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县域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供水、排水、城市道路、城市燃气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