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研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审查全县防汛抗旱规划和预案;对主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汛情、旱情、灾情统计和发布;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汛期值班工作。
(二)井研县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含农业、水利、林业、农机、交通、国土等部门涉水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关规划编制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和办法;指导农村集雨节灌工作;承担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当与县环保局协商一致。
(四)城市建设管理中有关涉水职责的分工。县水务局牵头编制中心城区防汛规划及预案,县住建局参与并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防洪涝应急抢险工作。县住建局牵头编制城市供排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县水务局和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参与。中心城区市政污水管网、防洪设施和排涝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所属事业单位县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和毛坝水库管理处等17座小(一)型以上水库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