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每项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结果;
3、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重大事项及时办理;
4、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注重实际效果,密切联系群众;
5、主动接受监督,恪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职)谋私。
服务承诺
一、建筑工程管理方面
1、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办事,热情接待办事同志,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优美的服务形象,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上,建设单位领取工程项目报建单后,一经提出申请工程项目报建,并附全部资料,在2日内办理完毕。
3、规范运作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及年终考核。施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质年检材料和年终考核材料,区建管中心将及时、规范接收,在3日内告知审查意见。
4、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树立为基层服务意识,除全年规定4次季度检查外,对工程的主体、竣工验收及安全生产阶段把关验收,在接到通知2日内派员参加验收。
5、严格违章建设的查处。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而擅自施工的土建、装饰、装璜等工程的违章违规建设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率100%。
二、质量监督方面
1、工程报监工作。建设单位按申报要求携带资料齐全、缴齐质量监督费,区质监站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质量监督通知书。
2、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设单位办完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后,区质监站明确监督工程师,迅速制订监督计划,15日内向参建各方进行质量监督交底,施工过程中的验收确保及时到位。
3、施工验收监督行为工作。竣工验收程序合法、实物无严重质量缺陷,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的,区质监站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监督报告。
三、违诺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故超过约定期限的,查实后作出公开检查;对渎职、违诺的,将作出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