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
信息、安全、接待、保密、督办、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
(二)对外经济贸易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促进本县外经贸工作的建议,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等工作;指导、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按规定审核有关加工贸易业务,监督管理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协调和指导本县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经济运行股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负责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建材、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装备、原材料、消费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对外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提出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编制实施县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技术中心建设和行业技术创新及技术进步工作;拟订并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成品油、煤炭等重要生产资料的调运、调控,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承担组织、协调电力、成品油、煤炭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贸易市场股(县酒类专卖局)
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物流业等)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商业、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指导和协调工商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五)企业改革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参与审批国有企业的兼并、承包、租赁等改革转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指导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已改革、转制企业留守工作的监管;负责企业转型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和扭亏增盈工作;对县属工业和授权经营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国有产权的转让、变更的政策协调,参与审批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及相关的改革工作。
(六)信息产业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承担全县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以及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协助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七)县中小企业局。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
(八)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信访和党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