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后勤服务与保障、舆情应对、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绩效考核、综治维稳等工作,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和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县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跨乡镇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水政监察执法工作;负责保护水域、水利工程和其它有关设施;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水事纠纷或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裁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它行政措施。
四、水利水保股(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监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审核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并监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条文实施。
五、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责全县江河湖泊和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预防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江河湖泊防洪河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泄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六、财会与资产管理股
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利行业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各类保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