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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83 作者:佚名
导读: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稿审核、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机关文书档案、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人

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稿审核、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机关文书档案、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营造师、注册建造师等工作。

负责信访和群众工作日常事务,协调处理信访突发事件;负责信访问题跟踪督办;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股

综合管理中、省、市、县财政用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承担局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组织局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和指导城镇住宅建设、房产开发、房产交易、商品房预售、房屋产权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中介、物业行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指导危房鉴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房保障股

拟订全县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全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筑市场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报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业技术进步、散装水泥推广、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电梯安装、塔机拆装、建筑监理单位和招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查申报,并按规定实施管理;负责对涉及省、市、县外建筑企业进入本县从事建筑活动进行验证、注册管理;负责对仪陇县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参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组织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管理和指导建筑劳务基地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股

起草或者制定本行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监督各施工企业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本行业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掌握和发布本行业建筑安全生产动态;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组织或者参与本行业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规施工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处罚;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股

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建设质量管理,负责危房改造;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负责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村容、镇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股(建设办)

管理和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的发展;拟订县城建设和市政、园林绿化和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参与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政、园林绿化、公用设施专业规划工作;负责县城道路、桥梁、广场、城市雕塑、公交场站等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道路占道、挖掘、搭接的审批工作;管理和指导县城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城建执法监察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县城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工作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地的保护、监测、管理;负责重点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规划和近期建设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对市政工程企业、市政工程监理、市政工程设计和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园林绿化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报批工作;参与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预决算审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设用地规划和测绘股

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项目规划方案评审;负责工程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审查,绘制用地规划红线图;负责县城、乡镇规划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各类管线的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根据《测绘法》规定行使全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城镇基础测绘等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全县测绘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草拟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政策、标准等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批后±0.00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股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包括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方案审查;负责绘制各类建筑红线图、市政工程红线图;负责主持研究、制定、修改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城、乡镇规划区内新(改、扩)建道路、河湖水系工程、桥梁工程、通信、电力、天然气和重大基础设施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工程用地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编制股

负责组织城镇各类规划的编制、评审;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核报批;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道路、桥梁工程以及通讯、天然气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选址、定点;拟订全县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内重点镇、中心镇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村镇规划设计队伍的资质管理,组织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负责规划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建筑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集中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报建后的综合协调、调度和统筹工作;负责规划窗口的咨询服务;负责窗口业务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筑类审批资料的统一归档工作;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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