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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第五章 附则

2022/07/16130 作者:佚名
导读:第二十九条 在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前,本办法所称供电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企业。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试行。 规范性文件(类别)

第二十九条 在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前,本办法所称供电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企业。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试行。

规范性文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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