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负责组织拟订新区出城入园项目各项政策。
(三)负责制定新区国有企业项目、外资项目、部分民营项目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新区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四)承担新区国有企业、外资及部分民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
(五)负责有关新区国有企业项目、外资项目及部分民营项目签约活动的协调组织。
(六)负责所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和新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区组织或参加的会展活动的有关工作;承担新区“兰洽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新区方面的有关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