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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西安市范围内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的通知文件内容

2022/07/1646 作者:佚名
导读:一、计划类别 1.重点产业创新链 2.特色产业创新链 3.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 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 5.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6.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各类计划项目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和提交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

一、计划类别

1.重点产业创新链

2.特色产业创新链

3.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

4.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

5.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6.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各类计划项目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和提交相应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单位;

(二)经申请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三)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有条形码和水印),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规定的项目受理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3)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二)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截止2015年8月13日在研或未结题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能保证项目于在职期间完成。(本计划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四)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所有书面材料一式6份,A4纸,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六)下述情况按照以下渠道申报:

1.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科技金融处推荐申报。

2.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3.西安市高新区外的企业通过市科技局申报,高新区内的企业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申报。

(七)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四、受理时间

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系统填报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至2015年8月23日17:00。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8月13日9:00-2015年9月2日17:00(节假日除外)。

五、其它事项

1. 2016年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站查询、下载。

2.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计划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其余各类计划支持额度详见2016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政府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受理地点:西安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18号二府街口宏府大厦B座902室)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

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

2015年8月3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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