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迁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迁安市城通网络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城市信息共用管网有关价格管理方式问题的请示》(迁价[2007]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迁安市城通网络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对迁安市规划区城市信息共用管网实行特许经营,其城市信息共用管网价格及其收费具有垄断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北省地方定价目录》,对迁安市城通网络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城市信息共用管网价格和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鉴于城市信息共用管网经营是新生事物,且地域性强,迁安市城通网络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城市信息共用管网价格和收费暂委托你市管理。
三、城市信息共用管网价格和收费标准,应当依据建设投资、维护成本等情况,按照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
特此批复。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