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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霸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霸州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霸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霸发改农经【2015】10号)收悉。结合省水利厅审查意见(冀水农【2015】1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霸州市杨庄乡上坊村等41个村,建设扩户供水工程8处,解决4万农村居民和1.97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9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55万元,省级配套518万元,群众自筹518万元。
有关招标事宜请按照核准意见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冀发改农经【2015】97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