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是生产中的“眼睛”,是制造过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工具,也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再制造机械产品的质量检验是指对组装后的再制造产品在准备入库或出厂前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外观、精度、性能、参数及包装等的检验。对于再制造产品质量检验通常采取新品或更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目的主要是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和确定产品质量等级或产品缺陷的严重程度。质量检验过程包括测量、比较判断、符合性判定、破坏性抽测、再制造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评价三方面内容。
再制造产品直接对应产业的服役需求,是再制造工程成败与否的关键环节。所以对再制造产品进行相应检验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为满足国内再制造行业发展需求,依据各类机械零部件的材质及修复方式,制定《再制造—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GB/T 35978-2018)国家标准。
2013年8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成立后,广泛收集和检索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并开展了相关再制造企业的调研。在标准的收集方面,收集了《再制造术语》(GB/T28619-2012)、《再制造毛坯质量检验方法》(GB/T31208),同时查阅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参考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再制造单位质量技术控制规范》(发改办环资〔2013〕19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等再制造相关的法律法规。
2014年1月26日,国家标准计划《再制造—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20131650-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337(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37SC1(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再制造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14年5月,该标准工作组先后赴中国山东、江苏、广东等地的再制造企业,征求企业意见,调研了机械产品检测的技术条件、常用方法与分类等内容,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形成了标准草案初稿。针对标准评审会中各专家对该标准的指导意见,起草组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修改,最终确定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最后,再次听取和采纳了标委会委员针对本标准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了对该标准报批稿的修改和完善。
2018年2月6日,国家标准《再制造—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GB/T 35978-201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8年9月1日,国家标准《再制造—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GB/T 35978-2018)实施。
国家标准《再制造—机械产品检验技术导则》(GB/T 35978-2018)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睿曼科技有限公司、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河北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产品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一九工厂、北京沉知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再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孚美变速箱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重装集团恒图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伟、周新远、刘欢、徐滨士、史佩京、李恩重、于鹤龙、罗建明、吴益文、郑汉东、桑凡、奚道云、刘渤海、王文宇、李凯、董丽虹、程八一、蔡志海、卢正杰、魏敏、侯廷红、田富钛、汪勇、迟永波、李圣文、黄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