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凉山彝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综治、维稳、政务公开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法规和教育培训科。
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落实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三)综合科。
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州内区域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及重大产业布局;负责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参与指导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拟订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国际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牵头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规划、技术规划、产品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技术、企业、产业链培育建设;组织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和技术经济合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利用外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起草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经济运行办公室。
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运行调度管理;负责煤炭经营市场监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参与州大件运输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牵头搭建工业企业信贷资金的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和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和奖励;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五)产业园区办公室(州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运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州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审核,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依托国家、省和州重点工程建设协调重大专项的实施,组织应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计划;负责组织申报重大科技专项。
(七)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全州成品油市场监管;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和省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和省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
(八)企业科。
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发展;负责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指导省、州确定的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工作;拟订鼓励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小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基地县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和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其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重点产业相关产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产资料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发展,组织参与其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九)行业管理科。
牵头贯彻实施国家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负责实施钢铁、钒钛、有色、建材、化工、医药、轻工、纺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等行业管理以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行业运行态势,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各行业协会工作。
(十)电力办公室。
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制订近、中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平衡电力资源;负责电力资源配置和直购电协调工作,拟定留存电量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煤炭科。
负责煤炭行业安全技改项目投资核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炭生产许可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指导煤矿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十二)信息化促进科。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开展绩效评估工作;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省科技专项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和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论证的转报工作;推进物联网、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及应用推广。承办州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信息安全与基础设施管理科。
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
(十四)无线电办公室(无线电监督检查科)。
负责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协助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协调处理州内军地间无线电行政执法事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承办州无线电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科。
负责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核发电台执照,实施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州内军地间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
(十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州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经济类、工程类、工业设计、电子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机关“四好班子”建设及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八)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