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水利局是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贯彻执行有关水的法律法规、水资源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小水电建设和管理、水政监察、人畜饮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能。水利局内设11个股室及5个片区水利管理站,直属3个国营水电站和2个中型水库。全县水利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919人。局机关有干部职工6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1人,占45%,中级以上技术职称8人,占11.5%。局党组下辖6个支部,共有党员204人(其中局机关41人)。凤凰县水利局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凤凰县水利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县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近3000多项,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8座,小(二)型水库46座,山塘900多座,溪河坝1450多处,电力提灌站170处190台4800千瓦,水轮泵站5 6处83台,水电站26座总装机25730千瓦,各类人饮工程260多处。已形成水利固定资产3.5亿多元。全县可利用水资源达1.83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0.07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2平方公里,先后解决了80多个村、9万多人的饮水困难。全县已初步形成了水资源保证、防洪除涝、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农村小水电、乡镇供水六大水利工程体系,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