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政府信息,主要有: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成员等。
2.法规规章。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公安局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公安局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
4.工作动态。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考、会议信息、通知公告公示、日常工作动态、新闻发布会、工作简报、人事任免、临时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等。
5.决策信息。主要包括:规划信息、计划总结、统计信息、重要建设项目等。
6.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其他职权、非行政许可审批、许可事项办理结果等。
7.应急管理。主要包括: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8.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等。
(二) 公开方式。利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利川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的经常性渠道。
除此之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辅助方式。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利川市公安局按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利川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利川市滨江南路2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二)受理程序
申请人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下列方式向我单位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在利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后,在网上提交。
2.书面申请。从利川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到利川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办理。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依法不属于我单位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