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2、受理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员和公务员、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系统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纪检组监察室受理的申诉;
5、党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