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工业经济、信息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拟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打造溧水区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系统,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矛盾问题。
(四)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相关国家、省、市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
(五)负责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研究拟订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全区产业地标建设工作。推动现代都市工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指导和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盐业专营管理工作和全区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统筹推进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深化信息技术应用。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拟订并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指导推进“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九)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节能监察管理工作。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防科技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军工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工作,保障国家下达的军品科研、生产计划的实施。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用船舶的行业管理。
(十一)推进全区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规模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和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能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和行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