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党群建设、史志编纂等工作;承担公文处理和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科)。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负责推进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服务型制造和都市工业发展;承担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牵头推进全区降成本工作;负责钢铁、有色、稀土、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情况;负责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综合协调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制定并实施规模企业培育计划;负责培育发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区)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估;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运行情况;拟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规范服务;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企业人才培训。
(三)投资和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对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提出初审意见并归口管理;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布局优化;按规定承担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组织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治、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承担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工作,培育自主品牌;负责通用机械、智能电网、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和汽车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汽车产业发展;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情况。
(四)信息化科。负责电子信息行业管理,拟订并实施电子信息、物联网、新一代网络和通信设备等行业发展规划;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工作;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管理,制定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推进软件保护和正版化;推动全区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情况;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企业贯彻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发展;统筹指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完成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交办的任务,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其他相关事宜。
(五)节能科。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负责节能环保产业管理,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等相关工作;参与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监督管理工作和保密资质审查认定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参与销售许可证管理及能力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负责船舶和海工装备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船舶行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问题,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经济合作科。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牵头承担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承担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推进主导产业和地标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组织申报全市创新产品;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情况;负责轻工、纺织服装、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建设;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推荐;负责全区盐业专营管理工作和全区盐业行业管理;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