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物质限用指令(RoHS Directive,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是欧盟(EU)制订的一套准则,用于管理电子电气设备、系统和玩具中有毒物质的使用。该指令(也称为2002/95/EC)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
RoHS指令适用于下面六个特定物质:
铅
汞
镉
六价铬
多溴代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铅存在于焊料、电子元件线和印刷电路箔的电镀,以及铅酸可充电电池中。汞存在于一些高强度灯泡和紫外线(UV)照明灯中,以前它在电池和高压整流管中很常见。镉存在于旧的用于小家电和设备的可充电电池,如电动剃须刀、手机和手持无线电收发器。六价铬存在于各种各样的电子元件。多溴代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是阻燃剂,用于塑料和织物涂料的生产。
危害物质限用指令(RoHS Directive)并不适用于电池、工具、高融点焊锡、用于阴极射线管(CRT)的玻璃和荧光管、汞蒸气灯泡、陶瓷元件以及用于特殊作用的合金。虽然2002/95/EC主要适用于欧盟,但其他国家也采用和提出了类似的措施。